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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藥理大學校景及校徽

:::校園生活

學生團體保險

為保障本校學生權益及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事故傷害時家庭所遭受之經濟損失,以期發揮社會救助之功能,依據大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及『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作業原則』,凡具備本校學籍之學生,皆可繳費參加本校「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並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本保險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之學生,教育部不予補助,並需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之學生,可由本人簽署切結書,並以書面通知家屬。

保險費用

學生為一般身份者,教育部補助每人每學年100元,其保險差額費用註一則分上下學期註冊繳交。
學生如具有下列身分註二(需經學校審核相關證明文件通過)者,教育部每學年最高補助每人330元(上學期156元、下學期157元)其保險差額費用則分上下學期註冊繳交。

註一:保險差額費用每學年會因重新招標會有調整異動,本校學生團體保險每2學年度進行公開招標。
註二:係指1. 低收入戶:持有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證明者;2. 重度、極重度殘障學生及重度、極重度殘障人士之子女;3. 原住民身分。

保險責任範圍

被保險人因疾病需住院治療或因遭遇事故傷害導致受傷就醫,均屬「學生團體保險」責任範圍,欲深入瞭解者請詳參保險合約規範書(另行公告於健康促進中心網頁)。為讓同學獲得更優質的服務以及考量個人隱私,我們請保險公司派員每週到校1對1受理理賠案件,無須擔心個人隱私曝光。另外,特別提醒同學申領學生團體保險,時效為自事發日起經過兩年未行使,則喪失保險申領權利。

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

若對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有任何問題,可以在健康促進中心網頁查詢;如仍需進一步了解,請於上班時間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會有專人為你服務。
聯絡電話:06-2664911 分機 12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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