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行銷
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嘉南藥理大學校景及校徽

:::職涯導航

實習Q&A

上課已經很累了,為何還要校外實習?

透過校外實習可以協助學生將專業理論與產業實務做結合,同時增加畢業就業機會,提升就業競爭力。

校外實習課程是否就是打工?

校外實習跟打工不一樣喔!校外實習所媒合的實習單位,需與所學專業符合,並指派資深工作者擔任實習輔導教師,參與課程規劃、設計及校外實習實務之指導。學生修讀校外實習課程,屬學校正式課程,列入畢業學分,所以,與一般計時工讀性質大不同,其差別如下﹕

1.校外實習提供實質的職涯體驗;打工主要是在賺取所得。

2.打工一定有對價關係、享勞保、健保及相關福利。校外實習就業看產業文化與人力需求而有不同的條件,有些實習機會和打工一樣,可以享有薪資、津貼;有些實習機會不但沒有任何薪資,甚至需繳交實習費,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實習機構會提供工資嗎?

不一定,需視實習機構情況而定。如果實習機構提供實習學生工資者(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則實習學生與實習機構成為雇傭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範;倘實習機構無法提供實習學生工資,或僅以獎助學金及相關助學金方式提供者,則學生與實習機構非為雇傭關係,適用學校訂定之實習辦法及實習契約之規範。

校外實習是什麼?

校外實習分為暑期實習、學期實習及學年實習。實習場所則分為國內、國外,前往國外實習者,稱為海外實習。學生由學校分派至企業實習,以工作人之身份,在企業單位學習實務操作技能,由企業資深工作者(稱實習輔導教師)協助指導實務技能,學生並接受學校輔導教育之定期輔導。

我如何準備校外實習?

你可以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 去實習時應有的基本禮貌、不遲到早退、請假要提早、服裝儀容要整齊、有問題在第一時間提出。
  • 身體不適時,適時與告知主管等。
  • 這個實習經驗與你的職涯或學術目標的契合度為何?
  • 面談:了解公司的工作環境和未來要一起工作的人。
  • 確定實習的期間、工作小時、工作地點、工作的基本配備、保險等等。
  • 與實習輔導教師討論分享你的學習目標,指導的方式、方法等,以便評估此實習計畫。  
  • 信件:面談過後,寫信告訴對方,清楚的描述你和企業實習老師之間的協議內容及結果。重述你選擇實習的熱忱。界定你主要的職責和學習目標。感謝對方提供這個面談機會。

如何證明你的專業程度?

  • 勇敢的承擔責任
  • 良好的人際處理技巧
  • 保持正面的工作態度
  • 建立專業的網絡關係
  • 結束實習前確認完成當初協議的工作內容,並請企業實習老師簽署書面證明。寄封感謝信,感謝你的企業實習老師的指導及曾經幫助過你的人。

如果實習單位有意留用,我該如何評估?

你可以用以下問題來自我評估,了解未來的工作屬性。

  • 它是個理想的工作環境 ?
  • 在那裡感覺輕鬆自在 ?
  • 那裡的人 ( 同事、客戶 ) 的型態 ?
  • 喜歡與他們接觸相處嗎 ?
  • 你比較喜歡團隊工作或獨立工作 ?
  • 你有達到你的工作任務的平衡嗎 ?
  • 什麼是你喜歡的工作指導的水準或風格 ?
  • 什麼是你不喜歡的部分 ?
  • 如果有可以改變的地方,你最希望能改變什麼 ?
  • 在這個領域,是看見自己未來發展的遠景或是需要重新評估你的職業選項 ?

校外實習保險如何處理?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期間,學校為學生投保「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含意外傷害保險。此外,實習生可否投保勞保呢?實習機構接受學校委託,於寒暑假期間提供在學學生實習場所,並評定其實習成績供學校參考,該等學生與實習機構之間既無僱傭關係,又無支領薪資之約定,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及第8條規定,應不得參加勞工保險。但是,實習生與實習機構(投保單位)如有僱傭關係,並確有支領薪資者可加保。

學生實習期間若有任何問題時,需聯絡何人?

以系所派任之實習行政教師及實習輔導老師為負責窗口。

學生實習期間發生性騷擾,應如何處理?

事前宣導預防方法及投訴管道,如實際發生時,請立即通知輔導老師。

參與校外實習之學生有哪些權利義務?

學生之權利義務如下﹕

  • 須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實習時數。
  • 對所擔任之職務確實負責,虛心接受指導,認真學習,維護校譽。
  • 實習期間考勤依實習機構或學校規定辦理,實習期間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實習單位主管及實習輔導老師核准,緊急突發之狀況應事先以電話向機構及學校報備。
  • 須按學校要求定期繳交實習報告。
  • 實習期間應與輔導老師保持聯繫,告知實習狀況。
  • 實習期間碰到不合理的要求時,儘速跟學校聯繫,由學校協助解決之。
  • 不要與公司職員及顧客有情感上的糾紛。
  • 不要在網路及部落格散播不利公司營運及未經證實的言論。
  • 不要揭露公司營運相關機密。

若全年或半年均在校外實習,學生可否免繳學雜費?

教育部推動之校外實習課程係屬學校正式課程之選修或必修學分,為正式課程且採計畢業學分,雖然在校時間有限,但學校需負責實習課程規劃、實習機構評估、安排學生至實習機構實習、辦理實習前講習、實習中輔導及實習後評量等等事宜,故仍需依各校學雜費收費標準進行繳費。依據教育部88年6月3日臺88技字第88058056號函,各校學生如全學期均在校外機構實習者,該學期費用以徵收學費全部、雜費5分之4為限(住宿費則依學生是否住宿徵收之),說明如下:

1.學費係與教學活動直接相關,用以支付學校教學、訓輔、研究、人事所需之費用。大學學生依據學則須於4年期間修畢一定學分數方得畢業,又大學學費收費標準係採固定金額,如每學期50,000元;然全學期在外實習之學生,因將課程集中於大學前3年學習,衍生之課程費用並未於前3年之當學期額外徵收,是以收取實習學生學費全部係因平均分配4年所學課程費用。

2.雜費係作為與教學活動間接相關、用以支付學校行政、業務、實驗、基本設備使用費所需之費用。學生在外實習,需與簽訂單位進行課程研擬、支付實習場所設備維護、學習指導、實習場所材料、教師訪視等業務相關費用,是項費用得由學生雜費之經費支應,惟考量學生並未使用學校設施,故雜費之收取以5分之4為限。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可獲得之實質利益?

參與一年校外實習之學生,除少繳雜費外,畢業時已擁有一年職場經驗(勞保資歷、勞退基金)及 一年薪資收入(約20-30萬元/年),除可有效提升學生畢業後之就業競爭力外,校外實習期間之薪資收入亦可大幅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校外實習機構及學校的職責為何?

1.校外實習機構之職責如下:

  • 視學生專業學習之需要,指派具相關專長之主管,擔任實習學生輔導老師,並指導學生專業學習。
  • 提供專業實務技術、實習工作項目、工作細則、操作規範或相關學習資料,給予實習學生所擔任職務之必要訓練。
  • 專責指導實習學生工作,至少每週安排面談乙次,俾瞭解其學習狀況。
  • 協助安排學校輔導老師訪視實習學生。
  • 指導實習學生撰寫實習報告。
  • 評核實習學生工作表現及實習成績。
  • 參與學校辦理之學生實習工作相關之會議。
  • (8)不定期與學校聯繫並告知學生實習狀況。
  • (9)協助處理其他與學生校外實習相關之事項。

2.實習輔導老師之職責如下:

  • 瞭解實習學生實務工作內容及工作規範等,給予學生工作指導。
  • 與實習學生及實習機構共同研訂「實習工作計畫」,作為實習工作之依據。
  • 赴學生實習場所訪視(暑期課程一次、學期課程二次、學年課程四次)。
  • 協助解決學生校外實習適應問題。
  • 校外實習學生及實習機構各項資料如有異動,應告知所屬系及實習機構。
  • 與實習機構主管聯繫溝通,瞭解學生校外實習情形。
  • 指導學生撰寫校外實習報告。
  • 收集校外實習機構之考評,並評定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成績。
  • 參與學校辦理之實習輔導老師座談會。
  • 協助處理其他與學生校外實習相關之事項。
fb-messenger圖示 回頁首[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