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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藥理大學校景及校徽

:::入學轉學

學雜費與減免

本校各系所學雜費係依教育部核定之收費標準制定。學生休退學退費金額計算方式為參照教育部規定,依學生辦理休退學時間分別計算。學雜費減免除根據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外,作業流程已全面網路化。


學雜費收費標準

本校藥科所、生科所、藥學系依教育部核定之醫學院及其他各系標準收費。其餘各系則依據教育部核定之其他類收費標準。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資料。


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

學生休退學退費金額依學生辦理休退學時間分別計算。尚未繳費的學生,如果辦理休退學時間屬於需退費2/3者,表示學生需自付1/3的學雜費;如果辦理休退學時間屬於需退費1/3者,表示學生需自付2/3的學雜費;如果辦理休退學時間屬於不需退費者,則表示學生仍需付全額學雜費。

學校上課(開學)日及學期之計算等,依本校正式公告之行事曆認定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資料。

112-2休退學退費標準表(日間部、進修部).pdf(460KB)

申請資格:
本校欲申請休退學退費學生。

辦理期程:
學期間均可辦理。

辦理方式:
請務必攜帶繳費正式收據(第二聯)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至出納組辦理。

查詢服務:
退費匯款至學生帳戶,請至學校首頁匯款查詢系統查詢。


學雜費減免

符合下列七項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學雜費減免。學雜費減免採e化作業,學生自行上網登錄個人資料,以減少作業錯誤。

申請資格:

  • 軍公教遺族子女(家長為軍公教人員因公、因病、意外死亡領有撫卹證明者)
  • 現役軍人子女
  •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本人)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原住民籍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須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文件者)

辦理期程:

  • 每學期於期中考後第10~11週公告申請期程(新生於收到繳費單後即行辦理)。

所需證件:

  •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由學生直接上網填寫申請列印。
  • 依申請資格項目分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查詢服務:
相關問題請至本網頁頂端「行政服務」單元學生事務處查詢。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補助對象及額度:

落實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補助本國籍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學生(不含延修生),日間學制定額扣除17,500元,進修學制扣除學分學雜費50%。

辦理期程:

  • 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學校應主動於學生註冊繳費單扣除「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學生不需提出申請。

相關規範:

  • 家長為公務人員或欲請領之政府其他各部會獎補助金於「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請務必於每學期繳費前主動聯繫承辦(課外活動組06-2664911分機1206),申請更改為全額學費單繳費,再自行向補助單位申請補助。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退休俸人士子女教育補助費
    2. 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3. 臺北市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4.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5. 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6.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補助
    7. 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8. 阿里山林鐵從業人員福利精進措施
    9. 退撫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
    10. 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補助(ROTC)
    11. 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 依規定,延修生及同一教育階段(同學程同一學期)重新就讀或學分重、補修者,不得重複請領減免。
  • 同時就讀他校大學部,依規定亦不得重複請領,請務必主動提前告知其中一所學校勿扣除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金額。

查詢服務:
相關問題請至本網頁頂端「行政服務」單元學生事務處查詢。


就學貸款

家庭年所得低於120萬元或家中有超過2名子女就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者,可申請就學貸款。學生就學貸款採e化作業,學生自行上網登錄個人資料,以減少作業錯誤。

申請資格:

  • 家庭前一年度所得
    1. 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在學期間免息)
    2. 120萬元~148萬元:
      • 共1名(家庭只有學生1人)不可申貸
      • 共2名(兄弟姊妹、子女數)可申貸(在學期間免息)
      • 共3名以上(兄弟姊妹、子女數)可申貸(在學期間免息)
    3. 超過148萬元:
      • 共1名(家庭只有學生1人)不可申貸
      • 共2名(兄弟姊妹、子女數)可申貸(在學期間自負利息
      • 共3名以上(兄弟姊妹、子女數)可申貸(在學期間免息)
    ※定義:學生及其「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和其「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數」。「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 經教育部所得資格查調結果確定後,家庭年所得於120 萬(含)以下者,本校彙整資料送台灣銀行辦理債信檢核及撥款;家庭所得120萬(含)以上者經學校通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確定貸款資格後送台灣銀行辦理債信檢核及撥款。
  • 借款人如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前置協商,可貸款、不可申請展延;如有更生、清算等相關註記,不得申請貸款。

辦理期程:

  • 第一學期於8月1日至註冊繳費截止日。
  • 第二學期於1月15日至註冊繳費截止日。

應繳資料:

  • 嘉南藥理大學就學貸款暫緩繳費申請表
  •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對保撥款通知書(第二聯正本)
  • 學雜費繳費單(原張交回)
  • 未全額貸款之貸款差額劃撥收據
  •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需檢附「租賃契約影本」

查詢服務:
相關問題請至本網頁頂端「行政服務」單元學生事務處與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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