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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由任課教師於開課前一週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開始實施;每班輔導時數最少四小時,任課教師應自行協調時段,避免學生衝堂,並於期末考一週後繳交強化教學成果報告及學生學習滿意度問卷等資料。
相關附件:網站連結(強化教學規定辦法)、網站連結(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