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請前往軍訓室申請或通信辦理。
申請資格:合於軍訓免修資格(下列六項之一)者可申請軍訓免修。
- 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
- 服常備役、補充兵、國民兵、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役)證明或因故停役,持有停役證明者。
- 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 年齡屆滿三十六歲以上者。
- 外國學生。
- 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 欲重修、補修者(本校軍訓為必修)。 轉學生在他校曾修習軍訓有成績證明,可辦理軍訓抵免。
辦理期程:
- 第1學期開學第一、二週。
- 第2學期開學第一、二週。
所需證件資料影本(依前述資格取用):
- 現任國軍士官: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公文。
- 退伍(役)證明或停役證明。
- 身心障礙手冊者。
- 身份證。
- 外國學生。
- 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費繳費單。
承辦單位:軍訓室
承辦地點:松田大樓一樓B101室
聯絡電話:06-2664911 分機 1580